交易评价入口开放条件是用户有权基于真实的交易在订单确认收货后30天内对商家进行评价。 1.评价将于客户递交的隔日零时起效。 在其中追加评论自淘宝确认收货生效日90天内,客户可在做出评价后追加评论。追加评论的內容不可改动,不危害店家的店铺评分。 2.买卖评价 2.1.【通道对外开放标准】客户有权利根据真正的买卖在订单信息淘宝确认收货后30天内对店家开展评价。 2.2.【买卖评价內容】买卖评价包含“店铺评分”和“评论內容”;“评论內容”包含“文本评论”和“照片评论”。 2.3.【店铺评分】店铺评分包含对产品/服务项目的品质、服务质量、货运物流等层面的评分指标值。每一项店铺评分均为动态性指标值,系先前持续90天内全部评分的算数平均值。 每一个整月,同样客户、店家中间存有数次买卖的,店铺评分仅计取前3次。店铺评分一旦做出,没法改动。 2.4.【评价起效時间】评价将于客户递交的隔日零时起效。 2.5.【追加评论】自淘宝确认收货生效日90天内,客户可在做出评价后追加评论。追加评论的內容不可改动,不危害店家的店铺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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